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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政府“1号公告”:18个执法部门“权 力清单”公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02:16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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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赵福中 通讯员杨彪 王剑波)贵州省政府日前发布2006年“1号公告”,向社会公布了18个执法部门的“权力清单”,并且用表格的形式,一目了然地列明了各执法主体的行政执法事项及其一一对应的法律、法规、规章条文等,分类清晰、编排科学,同时也方便市民查寻,此举获得社会各界一致肯定。据了解,这一举措是贵州省首次以《贵州
省人民政府公告》的形式公布执法部门“权力清单”。

  据贵州省政府法制办负责人介绍,《公告》是省政府启用的一个新的文种,主要用于对行政执法主体及行政执法事项、依据进行公告。此前,贵州省政府专门召开常务会议,对司法、交通、卫生等首批18个部门、25个执法主体的1269项行政执法事项及执法依据进行了审定,并且作为贵州省政府2006年“1号公告”予以公布。

  这位负责人说:“我们以《公告》的形式公布‘权力清单’,目的是为保证行政执法依据的准确性和表述的统一性,将法定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明确执法流程、确定执法职责,将‘权力清单’转化为‘责任清单’,让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贵州省卫生厅党办陈主任认为,《公告》的公布对行政执法机关和老百姓都有好处,它让各部门执法明确,同时也让市民有事能够及时找到相关部门进行办理,有利于畅通维权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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