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节期间不得擅设户外宣传标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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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11:28 乌鲁木齐晚报 | |||||||||
2006丝绸之路国际服装服饰节期间,不经批准不得擅自设置布标等户外广告宣传标语。截至昨日,首府中心城区已拆除画面破损、字迹脱落、闲置、灯光设施残缺不全等户外广告及广告牌匾1560块。 昨日,市市政市容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首府今年户外广告及牌匾综合整治工作从4月份开始。整治拆除范围为陈旧破损、材质低劣、制作粗糙、无画面、擅自设置、闲置无
该负责人还说,今年,首府将拆除近2000块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擅自设置和不合格的广告及牌匾将坚决整治拆除。今后,首府范围内大型建筑上禁止在三楼以上设置户外广告和牌匾。”该负责人说,2006丝绸之路国际服装服饰节即将到来,不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设置布标等户外广告宣传标语。否则,一经查处,将按照《乌鲁木齐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条例》处罚。 责任编辑:李靖 作者:王燕如 曲秀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