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无违街道"今起公示 评判权继续交市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12:3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经查违领导小组同意,省城“大拆违”第二批申报“无违法建设街道(乡镇)”的21个街道、乡镇今天起正式公示,并接受群众监督。为了使查违工作扎实推进,市查违办进一步完善、细化了申报的标准与条件,并特别提醒:对于市民举报、信访,并经市查违办核查有10处以上违法建设的街道、乡镇,将直接公开取消其申报“无违”资格,并实行责任追究。
据统计,截至记者发稿时,全市已拆除各类违法建设计1244万余平方米。作为“大拆违”攻坚的最后一项强力手段,自4月10日首批11个“无违街道”公示后引起全市各界的普遍关注。申报名单公示后,市民积极举报申报街道存在的违法建设,到正式确认时又累计拆除违法建设28694平方米,整体推动了拆违的深入。因此,市查违办负责人表示,第二批申报名单公示后将继续接受市民监督,市查违领导小组将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复核审查(市查违办举报电话:2653387、2614310)。 经初审,第二批21个申报街道(乡镇)是——庐阳区:双岗街道、三十岗乡、光明街道、安庆路街道、益民街道、县桥街道、庐阳产业园区;蜀山区:稻香村街道、井岗镇、三里庵街道、蜀山新产业园区;瑶海区:三里街街道、东七里站街道、和平路街道、大通路街道、明光路街道、车站街道、城东街道;包河区:大圩乡、义城镇、义兴镇。 (记者宋功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