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庙黄金抢劫案 主犯一审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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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13:11 法制晚报 | |||||||||
上海市二中院判决—— 老庙黄金抢劫案 主犯一审判死刑 新华社上海7月6日电(杨金志 梁宗)上海市二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老庙黄金抢劫案主犯粟君才死刑,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其余3名被告也分
今年3月,粟君才在广东东莞纠集吕成德、吕聪军、莫立民窜至上海嘉定区,发现老庙黄金真新店在安全防范上存在漏洞,于是伺机作案。 3月5日6时40分许,粟君才、吕聪军、吕成德趁金店值班人员提升卷帘门之机潜入金店内,将值班人员捆绑,抢劫了价值90余万元的黄金饰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