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8月集中“禁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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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13:59 新文化报 | |||||||||
本报讯(记者 樊亮 通讯员 毛巍 关锋) 7月1日起,《吉林省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省环保局、省交通厅、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等部门日前联合下发《吉林省加速淘汰氟利昂和哈龙物质检查工作方案》,决定在8月份对全省淘汰氟利昂和哈龙物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重点是生产、经销和使用氟利昂和哈龙物质的企业。如被检查单位不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将被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违规企业除面临经济处罚外,其名单还将向全社会公布。
据吉林省环保局提供的资料表明,我省目前约有210万辆机动车,可确定有2/3的车辆空调采用了“绿色制冷剂”(不消耗臭氧层的环保物质)。也就是说,我省目前还有70万辆机动车的空调制冷剂有待更换,“绿色制冷剂”的市场前景十分广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