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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文体设施 市民免费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15:26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华健 文/图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石狮市政府获悉,石狮市近日出台《城市社区建设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要求社区内财政拨款建设的非经营性设施,应向社区居民开放。

  按照《规则》,社区内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所属的,由财政拨款建设的
文化、体育、卫生等非经营性设施,应当定期向社区居民开放。街道办事处(镇)组织协调本辖区单位内部设施向社区开放的有关工作。社区居委会在街道办事处(镇)的指导下,就设施开放的内容、方式、时间、范围及服务内容,与有关单位进行协商,并可签订协议。

  据了解,文体设施向居民开放,主要开展以下具体活动:开展老年人的教育、健身、娱乐等活动,指导、帮助社区居民做好老年人的日常生活照料;开展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法制和科普知识等教育活动,指导未成年人的社会实践;开展社区优抚服务活动;开展残疾人的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就业指导等活动;开展失业人员的调查登记、就业培训、就业咨询等促进就业服务活动以及退休人员的社区服务管理活动;开展社区救助活动,承担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开展面向社区居民的其他便民利民服务。

  石狮市科技文体局黄子仁副局长对记者说,文体设施向居民开放,是一个城市文化和品位的体现,更是石狮打造旅游型港口城市的文化基础;如果有单位和社区没开放的,文体部门将进行监管。

  《规则》还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社区居委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及其做出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等决定,应当告知相关的社区居委会,并听取社区居委会的建议。社区居委会对物业管理活动中影响和损害居民利益的事项,有权进行劝导、教育或提请有关部门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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