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特别关注低收入者 提高城市低保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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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19:1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7月6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近日指出,在解决公务员收入分配问题的同时,要注意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特别是要关注低收入群众的利益问题,使全体人民都能够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 中共中央日前在中南海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就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领导人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胡锦涛主持座谈会并发
胡锦涛指出,为了逐步缩小地区间的差距,要适当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照顾低收入者的利益,这次在考虑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时,要完善地区津贴制度特别是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同步改革和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完善机关工人工资制度,合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适当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有关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待遇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并注意提高其他低收入人员待遇水平。 胡锦涛强调,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涉及方方面面,涉及广大干部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加强领导,统一认识,齐心协力,扎扎实实把工作做好。各地区各部门都要讲党性、讲大局、讲纪律,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周密方案,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