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与质检总局建立局省合作机制 促进出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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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23:57 中国广播网 | |||||||||||||
国家质检总局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共同促进海南热带高效农产品扩大出口合作机制备忘录》。 中广网海口7月6日消息(记者许云)国家质检总局和海南省人民政府7月6日在海口
由于区位和气候的差异,海南省的热带农业资源与有独特性;由于在生态环境上的优越条件,海南省“绿色”品牌的含金量高,更易被国内外认同。随着中国-东盟“10+1”自由贸易区先行启动农业合作,海南热带农业的开放步伐加快,进一步扩大农产品出口已是大势所趋。 近年来,海南农产品出口呈快速增长的良好势头,特别是水产品出口连续翻番,2005年突破5万吨大关,荔枝、龙眼、香蕉、辣椒等特色农产品直接出口实现了“零”的突破,位居海南四大名菜之首的文昌鸡也成功进入香港市场。
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 但海南的产业优势和实际生产能力相比,还有很大的潜力和发展空间。据统计,2005年全国农产品出口达到271.8亿美元,海南农产品出口1.99亿美元,仅占全国出口额的0.73%。与国内农产品发达省份相比,海南在出口比重、加工能力、质量管理水平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 据介绍,近年来国家质检总局先后与山东、江西、安徽等省市签订了《合作备忘录》,有效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启动了联手合作机制,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扩大特色产品出口”打下基础、提供支持、提供保障。根据《备忘录》,国家质检总局将与海南省政府建立合作机制,紧紧围绕海南省十一五发展规划,紧密结合合作双方的主要职能,突出各自的优势,大力促进海南热带高效农产品扩大出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