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安全事故有了明确处理流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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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04:01 北京娱乐信报 | |||||||||
据新华社电 举报一次死亡30人以上事故的信息要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主要领导,省级安监部门、煤监机构接到举报信息或安监总局核查通知书后,要在60日内向安监总局报告核查结果。 记者6日从安监总局了解到,《生产安全重特大事故和重大未遂伤亡事故信息处置办法(试行)》对重特大事故举报规定了明确的处理流程。
《办法》规定,安监总局和煤监局接到举报后,对举报一次死亡10人以上及性质严重、社会影响重大的信息,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研究,并及时派员进行调查核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