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规定矿难死9人以上将吊销矿长资格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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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09:20 大河网-大河报 | |||||||||
本报讯 昨日,我省煤矿安全生产紧急工作会议在鹤煤集团召开,有关领导在会上表示,今后我省煤炭企业发生一次死亡9人及以上事故的,管理部门将吊销事故企业矿长的资格证,且5年内不予重新核发。 据统计,上半年我省国有煤矿的事故出现上升势头,其中郑州市和平顶山市的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最为严峻。
省煤炭工业局负责人在会议上要求,今后凡省属煤炭企业发生事故的,将严格追究集团公司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具体发生事故的煤矿,凡一次死亡1~2人的,给予黄牌警告,对煤矿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或年度累计死亡超过5人的,给予红牌警告,情节严重的建议集团公司免去煤矿主要负责人的职务;发生一次死亡9人及以上事故的,将吊销矿长资格证,且5年内不予重新核发。同时,对3个月内两次或两次以上发现重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矿井,也将给予吊销矿长资格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核发的处理。□记者栾姗 通讯员程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