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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辆客车竟为偷煤 仨男子被重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09:48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张玲;通讯员贾红山)为盗窃秦皇岛市港务局的煤,海港区3名男子竟合伙“投资”2万多元专门买了辆车,结果行窃不到一个月便被抓获,近日这几个“合伙人”分别被予以重罚。

  法院审理查明,海港区男子顾奎和李明、高山三人商议去秦皇岛市港务局煤厂偷煤卖钱,几经商量后,3人共同出钱2万5千元,于2005年12月初在二手车市场买了辆依维柯客车
,他们将车厢后面的座位全部拆了下来以便放煤,随后又召集了王立波、杨冀人入伙,进行了明确分工。买车当晚,他们便来到煤场进行首次盗窃,并很快销赃,在随后的几天里,他们继续盗窃,直到12月30日晚,顾奎、高山和王立波盗窃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作为作案工具的依维柯被没收,盗窃的煤炭总价值1万余元。

  近日,海港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顾奎、高山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王立波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分别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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