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综合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工业园区内项目要过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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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09:49 中国环境报 | |
安宣 本报讯 安徽省合肥市政府近日召开了2006年合肥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协调会,环保等10个部门以及3个县、4个区、3个开发区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协调会议。 此次环保专项行动将持续到11月份,主要突出两项重点,首先是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对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相关部门进一步查清生活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的环境污染源,检查化工企业应对事故状态下防范环境污染的措施实施情况,对应急预案和措施不完善的,督促企业完善和提高防范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集中整治工业废水超标排放、对饮用水源构成重大污染事故隐患的排污企业。 其次,集中整治开发区、工业园区(乡镇工业集中区)的环境违法问题。彻底摸清各类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环评与“三同时”执行情况,对未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即擅自开工建设或者擅自投产的企业,已投产的立即停产,在建的立即停建,并限期补办环评手续,经环保部门审批后方可恢复生产和建设;对污染防治设施未按规定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停产整治,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辖区内开发区开展一次全面的排污申报,全面清理和纠正环境违法问题。建立和完善环保长效管理机制。对工业园区内未按规定安装在线污染自动监控设施的重点工业污染源,以及未按规定设立排污口标志的企业,要限期整改;对属于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一律按规定淘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