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时评:职业“医闹”众说纷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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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09:59 广西新闻网 | |||||||||
这是一个特殊的人群,他们每天穿梭于昆明各大医院之间,努力寻找“商机”,然后再采取扰乱医院就诊秩序的方式,向医院索取高额的赔偿。这就是昆明今年以来出现的职业“医闹一族”。日前,记者调查了解到,这样的“医闹”团体往往和出现了医疗纠纷的患者家属相互利用,或是在医院门前聚众静坐,或是在医院拉起横幅要求赔偿,严重的就将死者或伤者抬到医院门诊大厅扰乱就诊秩序。在医疗纠纷当事人获得了医院的赔偿后,“医闹一族”再与其分红。6月份,昆明连续有3家医院就
医疗领域真是名副其实的“江湖”,各色人等混迹其中抢着“分一杯羹”。“医闹”都成了“职业”,更是可见“江湖险恶”。不过,在强调“医闹”制造事端的同时,绝不能忘了“叱咤江湖”的“医托”。“医托”与“医闹”截然对立,分别代表医院和患者的利益,两者“共生共荣”有着密切的关联。对此,必须指出的是:“医托”不除,“医闹”难消。——浙江宣华华 “医闹一族”让我不由联想到近年来都市里出现的“撞车族”,显然,这些“职业”的出现并不是偶然的,往往是行业漏洞和社会危机的产物。当行业制度缺陷和公众“病态情绪”演化到某种程度,就容易成为一些社会不良分子眼中的“商机”。因此,在某种程度上,无良荒唐的“医闹一族”,正是被医疗体制缺陷和医患矛盾所催生出的一颗社会畸瘤。——江苏司欣 职业“医闹”采取种种不正当、甚至违法手段对医院施加压力,从中获利。这不但扰乱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还给本就剑拔弩张的医患关系火上加油,其危害性不容忽视。但是,要想减少、甚至消灭“医闹”现象,必须建立有效的医患双方交流沟通机制,引导医患争议解决走向理性化、合法化,以便最大限度的预防医患纠纷发生,消灭潜在的“医闹”需求市场。解决职业“医闹”现象,应从医患沟通做起!——广西许毅编辑:王香菊作者:宣华华 司欣 许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