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鹤山原市委书记受贿被判14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10:00 大华网-汕头日报

  据新华社广州7月6日电(记者肖文峰)广东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广东江门鹤山市原市委书记张汝韶因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据法院查明,张汝韶共受贿385万余元,另有471万余元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本案最初因张汝韶之妻胡兆秀2004年3月向香港法院状告一名曾在广东投资的香港商人而引发。胡兆秀称,其在香港的一个存款账户,被这名港商以假冒其签名的方式办理白金
信用卡,并凭卡数十次取款、消费及透支,共导致其损失港币约476万元。胡兆秀状告香港商人的官司,引起了香港媒体的关注,也引起了广东江门纪检机关的重视。2004年4月1日,江门市纪委开始调查张汝韶的经济问题。当年8月31日,张汝韶被逮捕,今年2月23日,张汝韶被提起公诉。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