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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将变相调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10:08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本报讯职工月工资个税扣除额度将因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提高而变相调高。记者日前获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对“三险一金”税前扣除的政策进一步做出明确界定和细化。

  公积金缴存比例提至12%?

  财政部网站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已经联合下发通知,对“三险一金”税前扣除的政策进一步做出明确界定和细化。两部门已于日前就相关政策的实施向各地发出通知。

  通知指出:“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刘桓认为,这就意味着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比例将由8%—10%调高至12%。12%是上限还是底限,财政部相关负责人未进行解读。

  个税起征点提至2000元以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通知明确,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同时,个人实际支取原提存的“四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负责人表示,对“四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将是国家长期执行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据测算,我国个税名义起征点虽然是1600元,但是如果扣除“四金”的免税优惠,实际起征点则应为2000元以上。

  12%公积金非硬性缴存比

  全国公积金体制研究专家、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副研究员丛诚教授认为,财政部和国税总局的政策实质是将住房公积金的纳税起征点上调至12%。即公积金单向缴存额占职工工资总额超过12%的部分,需要缴纳个税。“这个政策本质上是对公积金制度的一种鼓励,这样做意味着公积金缴存额度即便提高到12%,也可以享受免税优惠。”专家称,但是,这绝不代表公积金缴存额度就正式提升至12%。

  根据建设部2005年发布的建金管[2005]5号相关规定,公积金缴存比例有指定范围,原则上应不低于5%,不高于12%。各地由地方公积金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与税收政策没有直接关系。专家称,个税征收起点的上调可能导致一部分地区将公积金缴存比例上调至税收底线,但绝不意味着硬性的公积金调整政策出台。(综合新华社电、《北京现代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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