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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施个体户委托登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10:08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本报讯(记者郝迎利实习生张婷婷)原先由工商分县局通过较繁琐的程序审查决定的个体户登记工作,通过信息网络转由工商所简便地实施,西安市工商局在全国工商系统首创的这项个体登记制度,不但减少了个体户登记的流程和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也加大了对个体户的监管力度。经过4年的实施,截至目前,全市17个分县局共147个工商所中的145个已全部实行了个体户的委托登记。

  2002年起部分分县局进行了个体工商户委托工商所登记的试点工作,把分县局登记个体工商户的审查决定权委托给工商所来行使,依托信息网络开展的个体工商户委托工商所登记工作,将以前的审名、登记注册两个流程,“领表申请—工商所受理—分县局审查—核准打照—工商所发照”五个环节,工商所、分县局两级办理,变为“工商所受理、核准、发照”一个流程、一级办理、3个环节,减少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流程和环节,降低了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群众。

  2003年,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市工商局进一步在各分县局逐步推行个体工商户委托工商所登记制度改革,统一规定了委托登记的主要内容和形式、明确了实施委托登记的条件和受委托工商所的职责,对个体工商所提出了实行“一审一核”制登记原则和实行“收缴分离”和依法收费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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