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无锡审理采光权官司 “惹事”者补偿10住户8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11:25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7月4日,无锡市最大一宗采光权官司审结。原告棉花巷37户居民的诉讼请求,先后有27户被依法驳回,8户与供水调度大楼达成和解协议,另外2户因调解不成,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供水调度大楼共支付10户人家近80万元的补偿款。

  位于无锡市人民西路的供水调度大楼,由原先的5层扩建成13层后,比邻北面的棉花巷部分居民的室内采光、通风受到较大影响,并且由于1-3层出租后变作商用,噪音也有所
增加。原告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始终未能得到解决。37户居民因此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供水调度大楼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告采光权和通风权,或赔偿原告损失。2005年1月7日,无锡市中院正式立案。

  对于供水调度大楼是否对原告方的采光造成影响,原被告双方争议较大。法院因此委托无锡市曦晨测绘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6日进行实地测量,测出大楼主体高度为63.1米、53.09米、53.91米、41.62米,大楼与居民楼的最小间距为18.28米。

  原告认为,大楼间距与大楼主体高度之比小于1:0.8,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被告已构成阳光侵权,应赔偿每平方米1000元的损失。

  被告认为,一些住户并未受到大楼东南及正南方向阳光的妨碍,而且由于楼层的不同,各家受到阳光妨碍的程度也不同,要求有关部门对各家在大寒日是否受到阳光照射进行测定。

  法院准许了被告的请求,并委托南京东南建设工程安全鉴定有限公司,于2006年1月23日进行阳光测量。结果显示,10户居民在大寒日连续日照小于2小时,与供水调度大楼建设存在因果关系,其中2户日照少于1小时,8户日照在1至2小时之间。

  其余当事人有的虽然连续日照小于2小时,但与供水调度大楼不存在因果关系,有的住户连续日照已大于2小时(符合国家标准),故剩余的27户原告诉讼请求不成立,法院予以驳回。

  由于目前尚未出台采光侵权计赔标准,对于存在因果关系的10户原告的赔偿,究竟该怎么赔?对不足1小时与不足2小时是否该区别处理?法院为此对双方进行了调解。

  最后经双方协商,8户日照在1至2小时之间的达成调解协议,按每平方米600多元的标准补偿。而剩余2户日照少于1小时的,法院按每平方米约800元的标准进行了判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