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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交通局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指南(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12:3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一、项目名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二、实施主体合肥市交通运输管理处

  三、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

  四、申报材料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2.拟运输的危险货物类别、项别、品名及运营方案;3.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委托书;4.拟聘用驾驶人员驾驶证、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和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操作证原件及复印件;5.专用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车辆技术状况等级评定表;6.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当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出具检测报告,罐体容积应与车辆载质量相匹配;7.有5辆以上经检测为一级技术等级的专用车辆,并出具专用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检测表、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检验表;8.专用车辆安装行车记录仪或GPS卫星定位系统、标志灯(牌)、标识和配置安全防护、消防设施设备、通讯工具等证明材料;9.具备办公、专用停车区域和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消防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10.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应急救援预案以及从业人员、车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等);11.企业章程文本;12.资金信用证明或资产评估机构的验资证明;13.工商机关签发的工商执照或“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14.配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至少有一名具有处级技术职务的化工专业人员;1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办事程序1.受理:申报资料齐全,经初审符合受理条件的,由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受理;2.现场勘察:由市运管处货运管理部门与申报企业联系人约定,并派员对申报项目现场进行勘察;3.审批:依据国家有关道路运输法规、规章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结合勘察情况作出行政审批意见;4.办结:申报企业在承诺时限(需补充资料的除外)的次日到交通窗口领取审批文件。

  六、承诺时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为20个工作日。

  七、审批收费标准经营许可证30元/套

  八、办公地点合肥市东流路100号合肥市政务中心三区办证大厅交通局窗口

  九、窗口电话:0551-3537043,0551-3537911(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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