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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呼吁实行“穷人电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12:53 扬子晚报

  国家发改委电价调整通知下发之后,连日来,全国各地电价“涨”声一片。针对一些地方在居民用电价格调整中所采取的“普调制”的做法,我国著名电力专家朱成章提出建议:居民电价上涨不宜搞“一刀切”,实行别名为“穷人电价”的“递增制阶梯电价”于国于民更为有利。

  记者综合来自各省市的消息发现,多数地方在电价调整中采取的是“普调制”做法
。比如,安徽省销售电价每千瓦时上调1.64分,其中居民电价统一上涨0.65分/千瓦时,调整后电价为0.5653元/千瓦时;天津市居民电价上涨0.83分/千瓦时。江西、湖南等地也纷纷传出电价上涨消息,其中,江西省居民用电价拟调高至0.6元/千瓦时……

  三年前就提出“递增制阶梯电价”的朱成章告诉记者,居民用电价格采取“普调制”的做法不可取。他认为,应该从“提高资源型产品价格,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高度,来认识此次电价上调的意义。因此,居民电价上调不宜搞“一刀切”,而应该以用电家庭为单位推广“递增制阶梯电价”。这样既可以照顾低收入家庭,又可以促使居民节约用电。

  所谓“递增制阶梯电价”是指把户均用电量设置为若干个阶梯,第一阶梯为基数电量,此阶梯内电量较少,每千瓦时电价也较低;第二阶梯电量较高,电价也较高一些,第三阶梯电量更多,电价也更高。即随着户均消费电量的增长,每千瓦时电价逐级递增。一般分三四个区段,因为价格是递增的,所以称“递增制阶梯电价”。(据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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