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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比例高8%,基数多两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14:41 金羊网-羊城晚报

  广州现行公积金免征个税标准高于新政规定

  财税专家称,新政对工薪阶层影响不大

  本报讯记者严丽梅报道:昨天,财政部在其网站上发布了有关通知,对“四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进一步细化。其中,该政策首次明确规定了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部
分的缴存比例和基数。新政策制定的两条“红线”标准均低于目前广州市现行政策规定。

  “四金”个税优惠全国一盘棋

  据了解,国家虽然一直有“四金”免征个税的优惠政策,但是,准予按什么比例和基数免税,过去各地均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来制定各地的政策,即:“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直到去年,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出台了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要求: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或3倍。

  今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开始实施,将“四金”个税优惠政策通过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修订后的《条例》明确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准予从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没接正式文件前广州仍“照旧”

  从新政策看,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两条“封顶红线”是:

  ———比例。通知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基数。通知规定,“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而根据广州市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的通知》,广州市现行的“封顶红线”明显高过新政策的规定:

  ———由市财政核拨核补经费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单位缴存比例为7%,个人缴存比例为7%—20%;此外其他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各为5%,最高各为20%,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超过广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

  因此,对照新政策,仅在个人缴存“封顶”比例上,广州市标准就比国家标准高了8%,另外,缴存基数也高过国家标准。

  月入万元按新政约多交税60元

  尽管新政策比广州住房公积金“封顶”比例低了8%,但是,暨南大学财税系沈肇章教授分析认为,这一政策对广州一般收入的工薪阶层影响不大;对月收入达到1万元的人来说,如果将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随之下调到12%,每月多交的税约为60元。因此,对高收入者来说,收入越多这一政策的影响力会越大。沈肇章教授建议,应关注广州市随后出台的具体实施办法。

  昨天,广州市地税局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没有接到正式文件之前,广州仍会执行现有的政策。”

  由于通知中没有规定新政策实施的具体时间,因此,沈肇章教授估计,对于这一牵涉面极广的政策变动,需要给地方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的时间。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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