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餐单位也会被罚!订“黑”快餐惹出“第一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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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15:22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吉可通讯员新王报道昨天从无锡新区卫生监督所得到证实,该区某电子公司对供餐单位提供的外送快餐单位资质把关不严,发生职工食物中毒事件,将受到处罚。据悉,该电子公司将是无锡市外送快餐卫生管理规定实施以来,第一个受到处罚的用餐单位。 据介绍,最近,新区某电子公司的职工因食用了公司的工作餐而发生了食物中毒。卫生监督部门在对该起食物中毒进行调查时发现,虽然该公司是与某快餐公司签订了供餐合
按照今年3月1日实施的无锡市外送快餐卫生管理规定,用餐单位要与外送快餐生产经营者签订供餐合同。这家无证快餐加工单位便借用某快餐公司的名义与电子公司签订了供餐合同,每天供应的快餐数量为近80份。新区卫生监督所的执法人员说,这种做法给该电子公司在发生食物中毒后进行索赔带来了麻烦。对此,新区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使用外送快餐单位,要严格把关供餐单位的资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