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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车被抢报警用了一小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15:46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蔡文清)昨天上午,曹先生乘公交车时财物被抢,他打电话报警就用了近一小时,民警到现场后却让曹先生去总队刑侦支队报案,引得事主对警方的办事效率极为不满。

  昨天上午10时10分,曹先生在丰台站乘坐运通105路车,就在他刚刚迈上公交车时,身后有两个人一把抓下他挂在脖子上的项链撒腿就跑,曹先生来不及转身下车车门就关上了
。等司机重新打开车门时,抢劫者已不见踪影。曹先生只好拨打“110”报警,谁知在十几分钟的时间里,电话里传出的却是“请稍候”的电话录音。10时37分,曹先生通过114查到了丰台公安分局的电话,接电话的民警给了曹先生“公交反扒热线电话”,建议他找公交总队报案。10时40分,曹先生拨通了64011327反扒热线,接线员又给了他公交丰台派出所的电话。10时48分,公交丰台派出所让曹先生在原地等候,说民警会与他联系。

  “我以为报案后民警能很快赶到,或者部署警力把坏人抓到,可我光打电话就用了近一小时,还没见到民警的影子。”11时10分,民警打来电话确认曹先生的准确位置;11时20分,民警驾车赶到现场,此时距事发时已过去70分钟。

  当得知曹先生被抢的是一条项链时,民警停止了询问,撕下一张纸写了几个字,让曹先生拿着项链的发票到雍和宫附近的刑侦支队报案,然后就开车走了。曹先生对此非常不满:“他们要在电话里就这么说,我还不用在原地傻等这么长时间呢。”

  昨天下午,记者拨通了“反扒热线”,07号接线员对记者说,公交总队在城八区共有9个派出所,接到报案后他们会派离事发地最近的派出所出警;倘若事主先打了110,辖地派出所也有义务先期处置,待公交分局民警赶到后移交。如果事主丢失的是现金,民警会带事主回派出所做笔录;若丢失的是物品,则需事主拿着发票或相关证明到公交总队刑侦支队或相应的公交派出所报案。J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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