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除智障少女子宫福利院两院长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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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23:14 华夏时报 | |||||||||
据新华社电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法院近日对切除两名智障少女子宫的相关人员作出一审判决:两少女所在的南通市儿童福利院原副院长陈晓燕、原院长缪开荣,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妇产科医生王晨毅、苏韵华4名被告人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陈晓燕有期徒刑1年,判处其余3名被告人管制6个月。 2005年3月,在福利院领导要求下,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切除了两少女子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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