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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出台新规 家中上网须向公安备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01:0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重庆商报消息在自己家里上网也要在公安机关备案登记。重庆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国际联网备案管理的通告6日获市政府法制办审查通过,从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拒不执行者,轻则将被警方警告,重则将被停机半年。

  重庆市公安局出台了《关于加强国际联网备案管理的通告》,要求国际联网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进行备案,其中包括通过拨号或专线等方式上网的个人用户。专家介绍,这里的
国际联网是指单位或个人将自己的电脑接入因特网,也就是平常所说的上网。信息产业局有关专业人士介绍,以前只是要求个人开办网站须备案,但对普通个人上网用户没有实行备案登记。

  该通告昨日获市政府法制办审查通过,同意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据悉,违反该通告不履行备案的个人和单位,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停机整顿不超过六个月的处罚。

  据专家称,此前因为上网用户的IP地址不固定、警方对具体用户的资料掌握不全等,给网络犯罪分子提供了许多可乘之机。实施备案后,警方对每台上网电脑及其主人的资料将一清二楚,网络犯罪一旦发生,警方可顺藤摸瓜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

  (金蓉吴思璇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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