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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检查启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01:14 杭州日报

  昨天,记者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悉,市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联合部署全市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检查工作,着重检查政府采购活动中容易产生不正当交易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

  据了解,政府采购商业贿赂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一是直接收受供应商的现金回扣、项目提成等;二是以投资入股或干股、期权形式参与供应商的红利、股息分配;三是参加
供应商组织的商业活动、旅游、考察;四是直接收受、无偿占用供应商提供的财物;五是默许供应商以次充好、以假换真更换采购商品来谋取不正当利益;六是合同之外接受供应商赠送的产品且不入账;七是以各种名义向供应商报销费用;八是向采购人返还招标代理费;九是向供应商收取资格准入费、采购会员费;十是以其他手段向供应商谋取不正当利益。

  专项检查工作分两个阶段,即7月5日起至8月15日为部门和单位自查自纠阶段,8月16日至9月底为重点抽查阶段。在通过抽查验收和接受省治贿办的检查后,我市专项检查工作将于10月底前结束。专项检查工作将坚持以教育为主,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并重,坚持自查自纠与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相促进。针对自查自纠工作中反映、暴露和查出的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边查边改。通过专项检查工作,促进政府采购改革和财政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化,积极构建惩治和预防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记者李公阳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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