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培炎:未完成工程款清欠可限制购置公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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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01:20 新京报 | |||||||||
本报讯(记者郭少峰)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昨日表示,完不成工程款清欠任务的地区,可采取暂停下达建设用地指标、限制购置公车、限制公务人员出访等措施予以制约。当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清理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曾培炎强调,要确保在年底前完成国务院确定的三年清欠任务。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昨天在会议上表示,一些财政困难的县市,其政府投资项目的拖
曾培炎强调,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各地全面完成清欠任务,对完不成清欠任务的地区,可采取暂停下达建设用地指标、限制购置公车、限制公务人员出访等措施予以制约。 曾培炎指出,海南、西藏、黑龙江等3省区历史拖欠工程款总的偿付比例还低于85%,其中海南省偿付比例刚达到65%.西藏、青海、宁夏、黑龙江等4省区政府投资项目偿付比例不足90%.同时,边清边欠的问题仍然存在。对480个项目的抽查,2004年以后竣工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的项目个数比例为40%左右。 曾培炎要求,今年下半年,每个省(区、市)历史拖欠工程款的偿付比例都应达到95%以上,政府投资项目要争取“零拖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