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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收红包医生3个月内缴款可从轻处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01:41 竞报

  本报讯 (记者 张迪) 从昨天起,市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的专用账户正式开通,要求那些在医药购销活动中,曾经收受过红包、回扣的医生及医疗机构及时将钱款上缴到账户内,以期获得从轻处理。

  从今年7月份开始,市卫生局将利用三个月的时间在全国卫生系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根据北京市卫生局制定的《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重点治理五个方面。包括:医疗机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二是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三是医疗机构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少数人私分的行为;四是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给予的各种名义的财物的行为;五是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给予的各种名义的财物的行为。

  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问题较大、能主动说清问题并纠正错误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问题较大、经组织帮助能说清问题并纠正错误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分;对问题较大、经组织帮助仍不交代问题、不上缴所收钱款甚至顶风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市卫生局稽查处有关负责人最后提醒,上缴红包的医生要保留着银行的发票凭证,若有人举报其收受红包,可凭此发票证明自己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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