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收红包医生3个月内缴款可从轻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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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01:41 竞报 | |||||||||
本报讯 (记者 张迪) 从昨天起,市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的专用账户正式开通,要求那些在医药购销活动中,曾经收受过红包、回扣的医生及医疗机构及时将钱款上缴到账户内,以期获得从轻处理。 从今年7月份开始,市卫生局将利用三个月的时间在全国卫生系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根据北京市卫生局制定的《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问题较大、能主动说清问题并纠正错误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问题较大、经组织帮助能说清问题并纠正错误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分;对问题较大、经组织帮助仍不交代问题、不上缴所收钱款甚至顶风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市卫生局稽查处有关负责人最后提醒,上缴红包的医生要保留着银行的发票凭证,若有人举报其收受红包,可凭此发票证明自己的清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