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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情"不能不处罚 地调院随意处置医疗垃圾被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01:51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桂林讯 (记者唐志强) 7月7日,桂林市环保局就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地质调查研究院(简称广西地调院)卫生所,违法处置医疗废弃物一案(见本报6月30日桂林新闻版)作出裁定:广西地调院提出的免于处罚的理由和证据不成立,环保部门依法对其罚款一万元。

  6月28日,环保部门就该案举行了听证。当天申诉时,环保调查人员指出,广西地调
院卫生所将医疗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擅自将部分医疗废弃物出售给没有处理资质的个人处置等,广西地调院承认上述属实。

  但其提出,广西地调院成立20多年,一直没有人告知有医疗废物处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没有人告诉他们医疗废弃物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他们认为,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条例规定,环保部门发应当先责令消除隐患和教育为主,而不能以罚代管。另外,没有证据显示他们的医疗垃圾对社会造成了危害,应当免去或减免处罚。

  环保调查人员指出,《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于2003年6月公布施行,桂林市也曾制定医疗垃圾管理办法,并下发一系列文件。目前,桂林市已有400多家卫生

医院、卫生所都将医疗废物交由专门公司集中处理。

  “未收到”、“不知情”都不能成为免于处罚的理由。因此,经过听证会听证员合议后,决定对广西地调院作出以上处罚。作者: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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