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场卖鸡抢客源 咬掉对手半鼻翼 换来1年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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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02:1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两名在菜市场卖鸡的生意人,为争抢客源大打出手,厮打中将竞争对手的鼻翼咬掉半个,结果为自己换来1年徒刑。 被告人张某与被害人何某同在合肥市卫岗菜市场做卖鸡生意,2005年11月6日上午8时许,何某看见以前在自家摊位买鸡的老顾客在张某的摊位前,便将此老顾客喊到自己的摊位。
张某的老婆看到何某到自家摊位前拉客非常生气,就到何某的摊位前争吵,将何某装钱的铁盒摔在地上,何某则用手里抓着的鸡回抡了她一下,并把她推出自己的摊位。张某看见后赶来与何某发生厮打,厮打过程中,张某将何某的右侧鼻翼部咬掉部分,致鼻子部分缺损,并将其左手掌第一掌骨基底部打成骨折。 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与被害人何某出于经营中的不当竞争,引起矛盾,互殴中被告人张某致何某身体两处轻伤后果,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徐海燕 肖献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