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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家油烟呛人上门争吵受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02:22 重庆晨报

  本报讯(记者李澜实习生白润嘉)邻里之间为小事情起纠纷受了伤,6日,九龙坡区法院对该案开庭审理。

  2003年6月,张某来重庆务工,租住在石坪桥某家属区内。邻居袁某认为张家人不讲公德,经常乱扔东西挡住去路。2005年8月23日晚上,袁某又嫌张家做饭的油烟呛人,再次与其发生争吵。8月25日,袁某夫妇带着几名小区保安来到张家,与张某发生争吵。张某见对
方仗着人多欺负自己,十分愤怒,顺手操起家中的菜刀。袁某等人见状,急忙往门外跑,在门口的巷子里,袁某被张某持刀砍伤。

  在庭审中,袁某的丈夫吴某出示了经鉴定为轻伤的法医报告,要求张某赔偿妻子医疗、护理、营养等各项费用共计2.7万余元。被告张某则称,当时场面很混乱,自己并没有持刀砍伤袁某,她可能是抓扯中被误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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