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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不系安全带将按上限严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02:22 重庆晨报

  本报讯(记者李澜实习生白润嘉周小燕)从即日起到9月30日,市交警总队将拉开为期三个月的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九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按上限严惩。

  交警总队表示,近3年发生重大以上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员不得驾驶客运车辆,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的客运驾驶员消除记分前,不得从事客运;1年内有2次超员20%%以上或1次超员50%%以上的客动驾驶员,当年不得从事客运;客运车辆超载20%%三次(含三次)
以上的,对运输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按上限严惩的9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酒后驾驶、违法超车、不系安全带、超速行驶、客车超员、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客、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危险(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违法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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