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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招残疾失业者可获社保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02:30 新京报

  北京市劳动保障局调整相关政策,社保补贴范围不再限于国企失业人员

  本报讯(记者相丽丽)昨日,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发布《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原来针对国有企业职工的补贴政策范围扩大,使受益人群数量增至原来的两倍。此外,用人单位招用残疾失业人员也被纳入补贴范围,同时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招用“3540”以上的失业人员,今后均可享社保补贴。

  招残疾失业者纳入补贴范围

  为鼓励支持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7月1日起,北京市劳动部门调整完善了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办法,政策规定,用人单位招用“4050”以上失业人员且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合同期内给予最长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和5000元岗位补贴。

  在原有政策基础上,新《办法》中,将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除外)招用国有企业失业人员给予最长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扩大到招用“3540”(女满35周岁、男满4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合同期内给予最长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此外,新《办法》中,用人单位招用残疾失业人员被纳入了补贴范围。文件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中度残疾失业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合同期内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招用重度残疾失业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给予最长不超过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用人单位招用中、重度残疾失业人员,签订3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除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外,每招用1人再给予5000元的岗位补贴。

  受益人数增加一倍

  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就业处副处长张丽娜介绍说,北京市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的补贴政策一向走在全国前列。从1998年制定相关政策以来,在2003年和今年7月1日又分别进行了调整。前两年,国企下岗职工的再就业问题突出,所以此次社保补贴的对象扩大到全部“3540”失业人员。根据去年统计,北京市失业人员共有32.1万,“3540”至“4050”年龄段约有9.14万人,其中,国企失业人员为4.45万人,占了一半。因此,政策调整后,受益人群扩为原来的两倍。

  根据目前的补贴办法,劳动部门每年为每个再就业的失业人员补贴的力度达3000元左右,而重残人员、“4050”人员的补贴则达5年共2万元左右。

  “先缴后补”杜绝假招工

  据介绍,社会保险补贴采取“先缴后补,一年一补”的方法,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并履行劳动合同满1年后,才可向劳动部门申请补贴。岗位补贴也是“先期安置,分期拨付”的方法,分两年补贴到位。

  张丽娜表示,在申请时,用人单位要提交的相关材料里,包括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和该单位申请补贴时上个月职工工资发放表,这种程序将防止用人单位假招工骗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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