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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沙包”:一个愿打 一个愿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02:40 舜网-济南时报

  “人体沙包,让女人发泄”。

  近日,这样一则广告出现在某报的分类广告中。虽然只是寥寥几个字,但还是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

  当记者拨通当事人的电话,并与其进行深入的接触后发现,出现在济南的这个“人
体沙包”,绝不像过去在各地街头昙花一现的挨打挣钱者。

  他们有一个简单的组织,有专门的“从业人员”,有详细的收费细则,最关键的是,他们招来了大量的“消费者”。

  服务地点顾客定

  收费标准可不低

  7月7日上午,根据广告中留下的手机号码,记者与这个“人体沙包”组织的负责人取得了联系。接电话的是一位男子,自称姓冯(下文均称“冯”)。

  记者:如果需要你们服务,地点谁提供啊?

  冯:我们也可以提供,就是租的房子。不过大多数人都是在宾馆开房间,然后我们过去,也可以到你家去。听你的。

  记者:那你们的收费标准呢?

  冯:那要看你是怎么个打法。

  记者:你们都允许怎么打啊?

  冯:手打,脚踹,口咬,主要是这三种。手打是一分钟50-60元,但是不能往头上和裆部打。如果用脚踹,那还要分穿鞋还是不穿鞋、穿的是皮鞋还是运动鞋。不穿鞋好说,一分钟100元。要是穿皮鞋,你也知道,因为比较硬,一分钟就要200元。

  记者:那要是咬的话,又怎么收费呢?

  冯:咬是按“下”收费,也分好多种,主要是看你咬哪个部位。我们一般是让咬肩膀上、身上,50元一下。

  工作收入低

  做起“人体沙包”

  7月7日下午,记者在泉城广场附近约见了冯。在经过一番谈话后,记者决定向他如实公开身份。一开始时,冯还显得有点紧张。当记者表明“只是要记录这种社会现象,也希望社会知道你们的酸甜苦辣”的意图后,冯也逐渐地向记者敞开了心扉。

  他告诉记者,他来自河南,已经在济南打工四五年了。在决定从事“人体沙包”这个行业前,他曾在一家离婚调查公司工作过几个月,但待遇不是很好。“一个月就500多块钱,整天到处跑。很累,也剩不下钱。”

  由于当初工作时看过一些资料和外地报纸,再加上独特的工作经历,他产生了开个“人体沙包”组织的想法。“现在社会压力大,我觉得好多人都需要发泄。”

  每天数十人咨询

  绝大部分是女性

  冯说,打出“人体沙包”的广告后,打电话咨询的人特别多。从早上九点到晚上十一二点,他每天能接到十几个电话,多的时候能到二三十个,而拨打电话的人绝大多数是女性。

  一女“发泄”扇耳光

  一次“消费”数千元

  前几天,一位女士在中午时拨打了冯的手机。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位女顾客只是简单问了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直接就表示成交。但同时也对冯“最好不打脸”的建议置若罔闻,强调“我就是要扇耳光!”由于担心自己的人被打出问题,冯告诉她,提供“沙包服务”的必须是两个人,以减轻一个人的承受量。

  等到冯挑选的两个人到了“服务”地点之后才发现,这位女士为此专门在解放桥附近某旅馆开了个房间。两个“人体沙包”走进房间,一番简单的对话后,他们就摆好姿势。随后,这位看起来三十岁左右的女士一口气扇了两人三十几个耳光。最后,她越打越投入,甚至还骂了起来。

  说起当时的情景,冯言语中有些庆幸。“刚开始的时候,力气比较大,打了十来个以后(力气)就小了。”整个过程下来,不到十分钟。这位找“人体沙包”发泄的女士,用3500元现金为这次消费买了单。

  打之前可签“合同”

  每月能挣几千元

  记者:你们干这行,专门学过防护知识吗?

  冯:我去年学跆拳道的时候学过一点,他们几个小时候都练过点武术。不过,因为(顾客)毕竟都是女同志嘛,力气一般都不是太大。

  记者:那一旦打出什么问题怎么办?比如说,严重受伤或者意外死亡。

  冯:那和她们没任何关系!但一般也不会有什么事儿。要是看她们往死里打,我们也不会同意啊。对吧?

  记者:是否在打之前可以签定合同,分清责任?

  冯:没问题!可以根据顾客的要求签个合同。

  冯告诉记者,既然选择了这个工作,当初就有了心理准备。“现在什么工作都不好干,我们既然选择了,那就认了。”从他谈话的表情中,记者看到,对于目前的这个“工作”,他本人是有些见不得阳光的感觉的。

  “我那帮朋友,现在每月接那么几个活,就能收入几千块钱。”他这样自我安慰似的告诉记者。

  挨打之后不痛快

  “沙包”也需要发泄

  收费标准这么高,并且“业务量”也不小,那么“沙包”们岂不是很快就能暴富起来?

  说起这个问题,冯的表情比较复杂,语气明显缓和下来。他告诉记者,“确实是有时候一次就能挣不少钱,但也剩不了多少。”

  在记者的追问下,他说出了内心的感受:“每次挨过打,他们(注:冯的‘同事’)都是自己买点药就算了。但毕竟都是人,谁愿意被别人打啊?所以,他们经常喝酒、唱歌,以此来发泄。”

  冯告诉记者,平时没有业务的时候,他都是告诉他的那帮从事“人体沙包”的朋友,“人家打你的时候,一定不要还手。”

  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像冯这种“人体沙包”,以前在全国其他城市都曾出现过。那么,这种“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经营”模式是否合乎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呢?本报将继续关注。

  采写/摄影:记者 袁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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