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作业不给饮料可举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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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03:10 北京晨报 | |||||||||
市卫生局昨发通知—— 晨报讯(记者 刘墨非)高温作业情况下,用人单位没有采取充足的防暑降温措施,可打电话65066969向卫生监督部门举报。 昨天,市卫生局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做好高温防暑工作。市卫生局副局长邓小虹表
晨报讯(记者 刘墨非)高温作业必须做好防暑准备。市卫生局昨天发出通知,高温作业用人单位防暑降温措施不足,相关人员可向卫生监督部门举报。举报电话为65066969。 市卫生局副局长邓小虹表示,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暑降温措施包括:入暑前,要由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高温作业工人进行一次全面体检,患有心血管疾病、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等职业禁忌症者,应调离高温工作岗位;夏季高温,作业中挥发性的有毒有害物质浓度极易增高,要开展有关作业人员职业卫生防护知识的培训,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和机械通风设施,防止发生急性中毒。 同时,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做好清凉饮料供应工作。对高温和露天作业职工,要供给充足的清凉饮料。饮料要经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供应,并做到定期送检。 此外,用人单位还应该做好预防中暑药品和中暑急救的准备工作,并合理安排作息时间。要确保高温作业人员能够得到良好的休息。从事露天作业的工矿企业可采取“早上班、晚下班、做两头、歇中间”的工作时间,避免因烈日暴晒发生中暑和人身伤亡事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