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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 付强称“在执行安乐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03:14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记者 袁勇 见习记者 夏佳) 19岁的大一男生付强杀死19岁的同学王欢。昨日上午10时,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杀人案。法庭上,付强自称杀人“是在雕塑艺术品”。上午10时许,在庭审现场,公诉人问:“你为什么要杀死王欢?”付强用十分冷静的语气说:“我杀死欢欢的时候,她没有呻吟,我这样做是让安乐死合法化(注:付强一直认为,他杀王欢是为了彻底解脱她!),我是在雕塑一件艺术品。我还清楚地记得,当时我应该是捅了她20至25刀。”这个说法立即遭到庭下王欢亲戚的反驳。对于王欢家人提出21万元的民事
赔偿,付强表示反对。付强说:“人是我杀的,我是年满19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和我的父母没有关系。”停顿了一下,付强淡淡一笑,又补充了一句:“21万元就是你们认为欢欢的价值吗……”法庭上的氛围一下变得紧张起来,法警不得不再次维持秩序。上午11时许,庭审结束,法院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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