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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师叫板工行铁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04:23 山西晚报

  本报7月7日讯(记者 郭卫艳)7月4日,太原律师李辅唐发现自己的工商银行账户被扣了3元钱,银行解释是小额账户管理费。李律师认为银行的行为属于违约,并于昨日将中国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太钢支行告上法庭。

  据李辅唐介绍,这个工行存折是单位在1999年办的工资折,后来单位换了工资折,这个存折也就闲置下来。今年3月,他往这个存折上存了300元钱,7月4日,却发现账户上被
扣了3元钱。对此,银行的解释是,这3元钱收取的是小额账户管理费,是服务费,除了工行,其他几家银行也都收取这项费用。

  李辅唐认为,虽然3元钱不多,但对于银行来说,这个数额就大了。而且自己的存款行为,其实是与银行订立了储蓄合同,自己办理存折的时间是1999年,当时银行没有说要收取这项费用。根据合同法规定,一方变更合同内容的,需要得到另一方的同意。

  银行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其根据是银监会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制定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也就是部门规章。而部门规章的效力,不能对抗国家法律的效力。李辅唐认为,工商银行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遂将其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书面道歉,返还扣除的3元管理费,并承担诉讼费110元。

  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银行规定,对每季度日均存款余额不足300元的客户,按每季度3元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据此,他们对3月21日至6月20日日均存款余额不足300元的客户,首次收取了这一费用。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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