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须给高温作业者供冷饮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04:43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宋合营)昨天,市卫生局公布今年对“高温作业”生产单位的防暑要求,此要求由卫生、安监、工会三部门联合发文,已于近期下发给各冶金、发电、建筑工地等“高温作业”单位。 要求规定,相关单位需安排好休息室和临时倒班宿舍,确保高温作业人员能够得到良好的休息。从事露天作业的工矿企业被建议采取“早上班、晚下班、做两头、歇中间”的
“高温作业”单位还被要求向高温和露天作业职工提供充足的清凉饮料,饮料要保证无毒和好的质量,并定期向卫生防疫部门送检。其内部医务人员也被要求深入车间、工地进行巡回医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