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电击中电话线致人死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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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04:43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郭晓明)本报在去年8月曾经报道,延庆县康庄镇村民张维安雨天在家接电话,通话中一声巨雷,张维安被电击中后死亡。张维安的妻子郭宝英状告电话安装单位网通北京分公司索赔46.6万余元。昨天,西城法院一审驳回了郭宝英的请求。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经郭宝英申请,法院委托北京市气象局组织防雷专家进行了技术调查。确认事发当天张家的电话线路因雷电产生过高电压,但调查中没有发现网通电话线
法院认为,北京网通已履行了法定义务。而雷雨天气不应打电话是作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有的常识,不应再要求电话线路经营者对每名消费者进行提醒。因此北京网通不应承担赔偿责任。郭宝英表示将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