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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黑金搭档陈哲男因两案被求处12年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04:50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7月8日消息据台媒报道,陈水扁的黑金“搭档”、陈水扁办公室前副秘书长陈哲男,昨天被检方起诉。检方只针对其“司法黄牛”案、陈水扁办公室内炒股案两罪,求处12年有期徒刑,但高捷案、操控股市等重罪均不起诉。陈哲男从今年4月7日被收押侦办迄今,已超过3个月,检方很快就会将全案移送台北地方法院,由合议庭决定是否继续羁押。

  据报道,有关炒股案部分,检方卡住陈哲男获得内线消息,发现其在担任陈水扁办
公室副秘书长期间,与台湾赤崁公司董事长陈家驹、总经理谢世芳及特助王为政等人会面时,获悉该公司总经理变动,足以影响公司股价的重要讯息后,进场买卖该公司股票并获利160余万元(新台币,下同),因此检方依违反“证券交易法”的内线交易罪,对其求处4年有期徒刑。

  “司法黄牛”案部分,检方认定陈哲男涉嫌利用担任陈水扁办公室副秘书长一职,趁梁柏熏冀盼疏通官司求取轻判下,向梁诈称有本事可以摆平官司,还强调纵使案件确定,仍然有办法声请非常上诉翻案,诈取梁柏熏711万元,检方认定陈哲男行为严重损及司法威信,戕害“政府”清廉形象,因此具体求处8年有期徒刑。

  但检方也表示,基于年代久远以及无法取得相关事证等因素,对于其与友人杨振丰联手购入1.2亿“烨联”股票的部分,不作出检控。(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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