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监督每一个项目 郧西建成19个廉政交通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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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05:27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通讯员 刘国瑛 吴风鸣 庹文举)5日,郧西县64.8公里的省道上湖路(上津镇至湖北口回族乡)路网路面改善工程竣工,至此,近5年来郧西县交通局共投入项目资金2.76亿元,完成公路建设工程19个,工程合格率达100%。该县交通局也因“投入资金之大,工程项目之多,没有发生一个干部因腐败落马”而受到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表彰。
怎样防止“项目上马,干部落马”?该县交通局从加强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入手,每上一个项目,都要请县纪委、县监察局、县检察院等单位和群众代表参加,对编制标底、投标、开标、清标、评标、定标6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并严格规定,交通部门的干部职工一律不准直接或间接参加招投标、承接工程,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合同》,并将“双合同”公示,接受监督。 此外,该县交通部门严格按照工程进度、质量拨付工程款,每次拨付工程款时都要经过技术员签字、工程监理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业主签字四个程序,不搞变通或灵活性。承包湖北大道工程的陈老板说:“我搞了18年的工程,做了20多个大小项目,没见过郧西交通局把钱管得这么紧。”经多次审计、检查,该县交通工程资金使用既规范又合理。 该县交通部门还设立了24个举报箱,及时收集群众对腐败行为和工程质量的举报。去年上半年,马安镇一名县人大代表反映,观大路马安段油路路面铺筑宽度不够,沥青比度不够,路肩水泥配比不够等。县交通局经查实,除迅速整改外,还责令分管工程的负责人及该路段技术员写出检查,给予施工单位2万元罚款,并取消下次公路工程建设招投标资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