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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1)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05:51 深圳商报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出台

  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

  【新华社北京7月7日电】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制作烟花爆竹、有毒化学品等具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得组织学
生参加商业性活动。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教育部、公安部等10部门日前联合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对学校日常安全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办法》还规定,学校教职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学校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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