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鞍山市教育局对全市学生集体外出活动作出统一规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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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07:00 北方晨报 | |||||||||
本报讯 记者李东吉报道 禁止组织学生外出旅游,禁止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商业庆典、商业性演出等社会活动。 针对个别学校出现“以游代课”现象,以及雨季和交通旺季来临,昨日,鞍山市教育局对全市学校的学生集体外出活动作出了统一规范。
鞍山市教育局明确指出,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应在一周前将活动的组织者、时间、活动方案、安全应急预案报送主管教育局批准,得到批准后方可举行;学生集体外出前必须先排查不安全因素,制定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学生外出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有学校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 规定中明确指出,严禁组织学生外出旅游,坚决禁止“以游代课”等活动;未经主管教育局批准,学校不得接受社会上任何组织和个人要求,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社会活动;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商业庆典、商业性演出等社会活动。 最后,规定中指出,对不履行报批手续,擅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造成不良后果的学校领导或老师,将追究责任,进行查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