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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清偿拖欠工程款2.77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07:01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本报海口7月7日讯 (记者邓建华 实习生陈明媚)记者今天从全国清理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海南分会场获悉,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全省拖欠工程款已清偿2.77亿元,占拖欠数额的65%。其中,政府拖欠工程款和企业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已按国务院要求全部偿清。

  省政府在两年前就建立了清理拖欠建设领域工程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省长担任第一召集人,各市县也成立了相应机构,建立拖欠工程款档案和清欠台账,督促欠款方逐项
制定并落实还款计划和资金。省政府督促市县政府清欠和先为下级政府代偿,用分期扣减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清偿了我省全部政府工程拖欠的工程款9087万元,清欠总额占全省应清欠总数的21%。

  上世纪90年代初,海南刚建省即出现了严重的房地产泡沫经济。全国有上千家各类经济实体在海南投资,手续不全、产权不清、经济纠纷等因素交织在一起。我省这一部分拖欠工程款总数共计4.25亿元,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目前我省仍有35%的社会拖欠工程款尚未清偿,拖欠数额1.48亿元。这些欠款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1998年年底以前遗留下来的项目。目前尚未偿清的1.48亿元中,有0.9亿元属于房地产泡沫经济时期遗留下来的,涉及项目26个。这些拖欠的工程款需要在分类处置积压房地产、逐步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中予以解决。

  另一部分是1999年以后,建设领域形成的拖欠项目,拖欠数额2.25亿元,涉及项目136个。这些项目拖欠主要是建设业主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预算,建设资金准备不足等原因造成的。经过努力,目前已偿还了1.67亿元,涉及项目116个;尚有0.58亿元未偿清,涉及项目20个,占尚未清欠总额的40%。

  又讯 (记者邓建华 实习生陈明媚)为了防止新建项目发生拖欠工程款现象,省政府日前出台三项严厉措施防止新欠,对不执行还款计划的单位,不准上马新的项目,严禁边清边欠。这是记者今天从全国清理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海南分会场获悉的消息。

  会议提出,防止新欠要严把三道关:新开工项目资金准备不得低于工程预算的50%,其中建设工期一年内项目资金准备不得低于80%;建设单位必须将施工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工程款支付保证金存入指定的专门账户;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各将施工合同总价款的2.5%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入保证金专用账户。凡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一律不予办理工程施工许可。

  副省长符桂花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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