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所高校半数“失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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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07:39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座谈会遭遇尴尬 本报讯 (记者王向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实施一周,昨(7)日,省版权局在成都召开的高校校园贯彻落实《条例》座谈会却遭遇尴尬,被邀请到会的19所高校中,仅有四川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等9所高校的代表到会。省版权局副局长张世金认为,这一现象从侧面反映出我省各大高校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意识的淡漠。
成都现有高等大专院校33所,大多设有校园网或网页。由于校园网非常活跃,容易发生侵权行为。去年我省查处的7起网络侵权案,有一起就发生在成都某高校。由此,省版权局特邀了19所有代表性的院校参加座谈会。昨日下午,记者拨通西华大学、成都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等缺席院校信息网络中心的电话,均表示知道此事,但因有其他更重要的安排,不能参会。与会学院代表认为,高校作为知识产权原创基地,既需要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也需要保护他人的知识产权。加强这方面的宣传非常重要。座谈会无论如何不该被忽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