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费征收标准确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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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08:02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日前下发通知,明确了我省公用人防工程维护费征收范围和标准。 凡我省行政区划范围内的企业、事业单位(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的除外)和个体工商户均应依法按年度缴纳公用人防工程维护费。公用人防工程维护费征收标准为:企业、事业单位(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的除外)和雇员年平均在7人(含7人)以上的个体工商户按单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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