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哲男被求刑1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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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08:05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本报综合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陈哲男涉及“司法黄牛”以及炒股案,“台北地检署”7日侦查终结,陈哲男共求刑12年。 据报道,由于陈哲男收受新中偕建设董事长梁柏熏700多万元政治献金,涉及“贪污治罪条例”,因此,检方依利用职务之便诈欺罪嫌,求处有期徒刑8年;另外,陈哲男涉嫌炒作股票,违反“证券交易法”,检方也依内线交易罪嫌,求处4年有期徒刑。合并共求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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