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培训费怎成老板“皮夹子”本市将加强监督推进企业职工教育培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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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09:03 东方网-文汇报 | |||||||||
企业里,外出考察、参加进修的管理人员不少,针对一线职工的技能培训却寥寥无几,这一现象让在某企业工作快3年的小王实在有点想不通。不过,这样的情况将有改观。记者了解到,本市将加强监督力度,进一步推进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全市每年要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就业人员接受更新知识、提高技能的培训教育。 职工享有接受职业培训的权利,这在本市相关法规中早有规定。根据《上海市职业
然而记者了解到,目前,有的企业对职工培训不够重视,未按规定足额提取经费;有的企业虽提足了经费,但内部员工培训机会不均等,管理人员的培训机会往往多于一线职工,少数企业负责人还把经费当作自己的“专用基金”。虽然《条例》明确,企业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工会报告职业培训经费的使用情况并定期公布,接受财务主管部门、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工会的检查监督。但事实上,有些企业虽汇报但透明度不高,只是笼统地报个数目,至于这些钱具体是怎么花的,花到哪里去了,却是一笔“糊涂账”。而如果企业违反相关规定,《条例》中也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 “忽视对一线职工的培训,不仅是忽视维护职工受教育权,也会给企业长远发展带来硬伤。”一些人大代表对此指出,社会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离不开一线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支撑。只有培养大量技术娴熟、手艺高超的一线职工,才能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创出自己的品牌。国外一些国家规定,培训员工是企业的责任。如果员工连续3年没有受过培训,又遭企业解雇的话,可以进行申诉。有代表建议,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企业执行职工培训经费专款专用情况的监督力度。对于一些不能很好执行这一规定的企业,应对措施也要及时跟进,如对其职工培训经费予以统筹,由劳动保障等部门统一组织培训,确保普通职工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 本报记者邵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