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秀岩主持召开青海省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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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09:35 青海新闻网 | |||||||||
青海新闻网讯 7月7日,宋秀岩省长主持召开青海省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青海省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研究了抓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八项实事工程的具体意见,审议了《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办法》等。 会议听取了省环保局局长曲爱珍关于《青海省环境保护的形势与任务》的汇报。我
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青海省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指出,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必须把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围绕发展与和谐这个主题,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根本性转变,切实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状况,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倡导生态文明,强化环境法治,完善监管体制,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扎实搞好环境保护工作,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会议提出:到2010年,我省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功能得到有效保护。到2020年,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主要生态退化区域生态环境有所好转。 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和重点流域地表水水质明显好转,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计划指标以内,工业和生活污染得到全面控制。 会议认真研究了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八项实事工程”的具体落实工作。省委十届八次全会提出的“八项实事工程”,是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十一五”期间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任务。会议要求,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要认真抓好“八项实事工程 ”的具体落实工作,要按照“整合资金、加大投入、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办好实事”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统筹安排,逐年推进,确保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十一五”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会议决定:按省政府部门的职能分工,把八项实事工程落实到责任部门,分口负责,做好具体落实工作。“八项实事工程”要作为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抓出成效,造福于广大农牧民。今年,“八项实事工程”的落实工作要同年初已安排的为农牧民办实事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会议讨论并审议通过《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办法》。决定近期内以省政府名义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