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规定:家中上网须向公安备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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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09:36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据《重庆商报》报道,在自己家里上网也要在公安机关备案登记。重庆市公安局出台了《关于加强国际联网备案管理的通告》,要求国际联网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进行备案,其中包括通过拨号或专线等方式上网的个人用户。该通告前日获重庆市政府法制办审查通过,10月30日前必须完成,拒绝执行者最重将被罚款3000元并停机6个月。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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