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出租车遭遇蹊跷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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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09:48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7月7日讯乘出租车下车后,发现丢了手机。市民小刘找到了的哥张某,说肯定是你捡了手机,不然你咋会用我的手机号码打电话?张某不承认,手机没有,手机的SIM卡我倒是捡到过一张。市民遇到此类事情该怎么办,民警建议:法律上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失主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身合法财产。 据市民小刘介绍,7月3日下午4点40分左右,自己和弟弟从文化东路打了一辆出租车
4日下午,小刘来到了电信局查询自己丢失手机的通话记录,发现手机上有3条话费查询记录,还有1条是打给济阳某村民的,小刘通过询问这位村民,得知打电话者正是省城一家公司的出租车司机。 接下来的事情却峰回路转,小刘告诉记者,5日他来到了这位出租车司机所在单位,希望通过单位领导要回手机。单位领导很重视,找该司机进行了谈话,该司机答应拿回手机,谁知道半个小时后,该司机回来只承认捡了SIM卡,对手机只字不提。 今天下午,记者致电该司机所在出租车公司一支队的孙主任,他证实了这件事情,并且告诉记者,公交派出二所的方警官也参与协助解决了此事。 方警官告知,按照规定,这类关于丢失品的事情,派出所不能立案。他建议市民小刘在掌握充足证据后,到法院进行民事诉讼,索回自己的合法财产。 记者 杨珂 | |||||||||